1、期限:優先錄取者11/15起方能繳交本問卷,口試後錄取者11/29起方能繳交本問卷,並於12/31前繳交至系辦公室6號櫃臺許慧楨小姐。
2、114學年度辦理保留學籍及休學者,請勿先找指導教授(無效),另請於確定復學之學年度開學前再找指導教授並簽名。
3、本系碩士班2年內(含2年)畢業之必要條件:碩士畢業論文內容需已發表至國際期刊(不需為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