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持續推動電子公文附件及資訊系統、網站提供下載及匯出匯入之可編輯文件、表單,應符合ODF文件格式
消息來源:計資中心

主旨:

請貴校(場)持續推動電子公文附件及資訊系統、網站提供下載及匯出匯入之可編輯文件、表單,應符合ODF文件格式事宜,請查照辦理。

說明:

本部111年7月13日臺教資(五)字第1112702875A號函、113年3月28日臺教資(五)字第1130032829號函諒達。

依據行政院「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113-116年),請貴校(院、場)配合事項如下:

  1. 電子公文附件可編輯文件應提供ODF文件格式,非可編輯文件則採用PDF文件格式提供。
  2. 有關學研計畫文件、表單及成果等相關文件或範本,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學校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格式流通。
  3. 鼓勵教師以ODF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並於相關訓練課程納入ODF文件格式課程。

 

計資中心補充:

十一月將開設相關ODF課程,請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課程資訊請參考 https://www.cc.ntu.edu.tw/chinese/ntunews/ntunewscontent.asp?s=103374

 

系網管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