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 for proposal】國科會114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於113年12月30日(星期一)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消息來源:研發處
截止日期:2024-12-30

一、校總區申請人須於113年12月30日(星期一)前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完成線上申請作業(醫學院請依醫學院研發分處公告辦理)。考量本校受理計畫申請作業時間適逢元旦假期,請計畫主持人、系(所)、各學院承辦人提早作業,線上及紙本資料經系(所)、各學院確認後,恕不再接受任何變更及送件,俾利校方依規定如期彙整造冊函送。

二、各系(所)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造冊後送各學院及一級研究單位覆核;若有以下情形者,請另附以下說明之證明文件併同申請名冊等送院彙整。

(一)若申請人將屆滿65歲或已滿65歲以上者:

1. 如為「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中第3點第1項第2款之退休人員,請檢附所屬學院主管核定同意提供相關空間及設備供其進行研究並負責一切行政作業之簽文影本並敍明曾獲得該會認可之相當獎項及相關證明影本。

2. 如為獲准延長服務之計畫主持人,請檢附聘書或出具證明延長聘期年限之正式文件影本。

(二)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6點第10項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3年內,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前述首次申請之本校教研人員請併附本校認可之學術倫理課程證明文件,以符國科會規定。有關本校認可之學術倫理課程請洽研究誠信辦公室,承辦人:楊鎧瑋小姐,聯絡電話:3366-1692,網址:http://ori.ntu.edu.tw/。

三、請各學院及一級研究單位統整並核章後,併附說明三之證明文件,於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2時前掃描傳送下列研發處各學院承辦窗口:

 

理學院、法律學院、公衛學院:王若蓁小姐,電話:3366-6307,email:rjwang@ntu.edu.tw。

四、本專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自114年8月1日開始。

五、114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注意事項如下:

(一)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各計畫得依實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國科會推動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二)為落實學術倫理,申請書內容若涉及計畫主持人所指導學生之學位論文,應於計畫申請書中清楚揭露或引註。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申請書中適當揭露已完成的工作項目,並不應將申請時已發表(含學生學位論文)之成果,隱匿為其申請計畫之研究內容。

六、有關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專題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專題研究計畫申請名冊(空白表)及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空白表)等相關辦法及表格,請至國科會網站首頁-「專題研究計畫專區」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3555dc27-f75a-491d-b9b2-ab66c156801f?l=ch)

七、本案國科會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440、7568、7847、7980、8010。

113年計畫、活動、獎項、規定修正、補助及其他計畫相關公告彙整表



聯絡人:楊佳蓉 聯絡電話 :02-3366-6306 電子郵件 :elmayang@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