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意申請者,請填寫附件「國科會國合計畫校內申請書」,於114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完成簽核,掃描傳送研究發展處研究計畫服務組承辦人信箱(yayinliu@ntu.edu.tw);另請同步於前述校內申請期限前,至國科會系統送出線上申請,俾利校方彙整並如期造冊函送國科會。
二、依國科會與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ETAg)所簽雙邊科學合作協定,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三、雙方交流互訪人員須分別向國科會及愛方(ETAg)研提計畫,任一方未收到計畫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檢附計畫申請須知、英文申請表各1份,相關資訊並已公告於國科會網站。
四、旨揭計畫執行期程自明(114)年6月1日至12月31日,補助案係由雙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