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象:大學部家庭經濟弱勢學生,前一學期總平均達八十分或班排名前百分之二十,且品行優良由校方推薦之學生。
2.獎額:補助學雜費及書籍費,額度請見附件第1頁。
3.申請方式:
申請資料上傳網址:https://reurl.cc/ZZ1p4l
請先將申請資料合併後上傳,確認推薦後會再通知同學繳交紙本。推薦名額未定,推薦後仍須由設獎單位決審。
(1)專用申請書(請用附檔內附件一格式) 註:odt檔格式下載如格式有跑掉請自行調整
(2)學生自傳(請用附檔內附件二格式)
(3)師長推薦信(請用附檔內附件三格式)
(4)113-1學期成績單正本(請向教務處申請,勿用網路截圖或網路成績紀錄查詢)
(5)操行及獎懲紀錄證明(生輔組首頁/「免費申請獎懲紀錄操行成績」,網路可列印)https://advisory.ntu.edu.tw/
(6)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影印本(須含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日期戳記部份,且日期需為近半年內)與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清寒證明—家庭經濟狀況(如:低收入戶、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等)、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之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