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 for proposal】國科會114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21日(五)下午5時前接受申請
消息來源:研發處
截止日期:2025-02-21

第一次公告:114.1.3;第二次公告:114.2.4   

完整申請資料如下3項,請注意繳交時限(2/21),千萬不要拖到最後一天喔(尤其是淺藍底流程可能會花比較多時間):

  1. 線上申請流程:學生【申請送出】→學生系所【確認】→指導教授【同意】並【上傳初評意見表】→指導教授任職機關【彙整送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2. 紙本申請書用章後掃描檔寄給研發出承辦人:學生【填寫申請書】→指導教授【簽名】→學生系所(請送系辦陳品光小姐轉陳主任)【用章】→掃描後寄給研發處承辦人
  3. 六小時學術倫理課程證明(就是您已上傳國科會系統的那個證書檔案)→掃描後寄給研發處承辦人

♣本系申請者進入國科會系統後,所屬單位請務必點選「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暨研究所」,誤點其他單位者(常見錯誤是點到理學院),流程會卡住(因為其他單位無法審核您的計畫),要請研發處承辦人協助退件重送,可能會耽誤時效,請務必確認喔!♣

♠承上,若您的計畫通過並執行完成,要申請補助款或核銷時,同樣要記得點選正確單位,不然流程也會卡住,要請研發處承辦人退件重送♠


一、國科會自即日起接受申請,學生、學生就讀科系與指導教授須於114年2月2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完成國科會線上申請作業並Email經學生就讀科系(他校生須請就讀學校科系系主任)及指導教授簽章之「國立臺灣大學申請國科會114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如附件)電子檔,至研發處承辦人信箱 kaiyilan@ntu.edu.tw,俾利校方如期彙整造冊函送。

二、依「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於113年11月1日增訂第16點第4款規定,申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該學術倫理課程證​明文件請併上述申請書傳送至研發處承辦人信箱。有關本校認可之學術倫理課程請洽研究誠信辦公室,承辦人:楊鎧瑋小姐(電話:3366-1692,網址:http://ori.ntu.edu.tw/)。

三、本計畫依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單位及相關申請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四、114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採線上申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等須掃描成電子檔上傳,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製作及傳送電子檔。

五、檢附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大專學生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等文件(如附件),請參考。並可至國科會網站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2af9ad9a-1f47-450d-b5a1-2cb43de8290c?l=ch)。

六、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847、7440、7568、8010、7567。

  • 常見Q&A:
    • 誰可以申請本計畫:大學部2年級以上「在學」學生。(申請時及計畫執行期間都必須是「在學」的狀態,若您目前大四,計畫執行期間7/1至次年2月底已畢業,就不能申請此計畫;當然,碩、博士班也不行)
    • 指導教授可以指導幾位學生: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2位學生為限。
    • 補助經費有多少:根據113.11.1修正之計畫作業要點,研究助學金每位學生每月新臺幣6000元(7/1至次年2月底,共8個月計新臺幣48000元);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依研究計畫實際需要擇優補助,每一計畫最高以補助新臺幣20000元為限。
    • 以本校為申請單位之學生依本公告內容時程辦理;如以其他單位(例如中研院)為申請單位者,請以該單位公布之辦理內容時程辦理。

相關訊息:

【本校研發處】https://ord.ntu.edu.tw/w/ordntu/news_plan_23122716055263522

【國科會】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2af9ad9a-1f47-450d-b5a1-2cb43de8290c?l=ch

113年計畫、活動、獎項、規定修正、補助及其他計畫相關公告彙整表

114年計畫、活動、獎項、規定修正、補助及其他計畫相關公告彙整表



聯絡人:藍凱漪 聯絡電話 :02-33669957 電子郵件 :kaiyilan@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