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會113年11月8日科會工字第1130078362號函(本校113年11月15日校研發字第11130112407號書函諒達)續辦及該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方案」114年度計畫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請依國科會產學處公告前瞻計處產學合作計畫資訊辦理(網址:https://www.nstc.gov.tw/spu/ch/list/ 7f5c7d9b-cbd1-4db2-bd3a-e186a3e840fb)。有關國科會114年度「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申請事項,本校前以114年2月8日校研發字第1140009735號書函公告在案,詳附公告說明,欲申請計畫者,請填具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附表利益迴避聲明書)」,經系(所)主管、院長核章後,請於1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送達研發處研究計畫服務組。
三、另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應於114年5月20日下午5時前先行繳交計畫構想申請書,並請填具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附表利益迴避聲明書)」,審查通過者,始得依國科會通知,於期限內提送計畫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