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消息來源:研發處

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第5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修正第五點內容:

五、 經費補助項目計畫主持人得依活動性質及實際需要,申請下列各項業務經費:
(一)學術期刊出版經費 :含人力費 、 耗材 、 物品及雜項費用。
(二)學術推廣活動費:含人力費 、 耗材 、 物品及雜項費用 、 學術網站建置維護費用及國外學者專家來臺費用 、 無障礙措施或托兒服務經費。
本會得參酌申請機構自籌經費 、 其他單位補助金額 、 實際需求及本會年度預算等核定補助金額。

114年計畫、活動、獎項、規定修正、補助及其他計畫相關公告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