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傑出表現獎學金」,意者可於9月12日前逕向本校學務處生輔組申請
消息來源:學務處

時間:114年8月15日(星期五)至9月12日(星期五)止。

二、申請資格:

(一)本校學士班及碩博士班在學之學生,在校期間於下列各類別中表現傑出,經本校相關行政單位或系所推薦者。

(二)申請學生,如以團隊方式參與競賽、研究者,應以團隊名義申請,並載明全體成員資訊、個別貢獻度,及全體成員書面同意。

三、申請類別:

(一)競賽類:代表我國或本校參加校際性或國際性競賽,成績優異,為校爭光者。

(二)學術類:各項創作、發明、設計專利或研究成果,對社會有重大貢獻,足以提升本校校譽者。

(三)其他類:競賽類及學術類以外之表現,對社會有重大貢獻,且堪為本校學生表率者。

四、申 請 方 式 : 請 至 本 校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系 統(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進行線上申請,並將相關表件於1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