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學化學系博士班預口試及學位考施行細則
消息來源:化學系辦公室

博士生須於資格考試通過半年後,始得提出論文大綱預口試申請。博士班提出預口試(pre-oral)申請時,應至少有一篇以其博士論文研究為主軸,且有本系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列名指導撰寫成期刊論文之文稿,該文稿並需附已送審(submitted)的證明做為門檻;無身為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之SCI論文發表不得舉行學位口試。自106 學年度起新生適用。

https://www.ch.ntu.edu.tw/edoc/rule/ 

R213 臺灣大學化學系博士班預口試及學位考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