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過第一階段申請之臺方計畫主持人,請填寫附件「國科會國合計畫校內申請書」,於115年3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完成簽核,掃描傳送研究發展處研究計畫服務組承辦人信箱(yayinliu@ntu.edu.tw);另請同步於前述校內申請期限前,至國科會系統送出線上申請,俾利校方彙整並如期造冊函送國科會,逾期未完成校內流程者恕不受理。
二、國科會本案作業時程及相關規定如下:
三、臺方計畫主持人資格:須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通過ANR第一階段登記申請者。
四、計畫執行期程:臺法雙方執行期間應相同,預計自西元2027年1月1日開始,期程得為24、36或48個月。
五、隨函檢附本計畫申請須知,請臺方計畫主持人於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系統填列計畫申請書,並由本校於申請截止日前彙整送出及列印申請名冊函送國科會,逾期恕不受理。
六、國科會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國科會科國處廖亞旋科員,電話:(02)2737-7557。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