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114年6月24日科會綜字第1140042703A號書函及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十二點及第十五點辦理。
二、學生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1個月內,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並可參加研究創作獎評選,逾期繳交及經國科會同意註銷或終止計畫仍繳交之報告,不列入研究創作獎之評獎範圍,研究成果報告至遲須於計畫執行期滿後3個月內完成線上繳交。
三、爰114年度獲補助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請受補助學生至遲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並由指導老師確認送出,俾利完成計畫結案事宜。
四、學生曾執行研究計畫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 不得擔任指導教授 。
五、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經費結報或繳交研究成果報告,經國科會催告仍未完成結案者,國科會得追繳該計畫補助經費或於其下期計畫所撥款項內將未結案之補助經費扣除。經費結報或研究成果報告不合規定,經國科會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亦同。
六、如學生有特殊情形,未能完成計畫,請儘速洽詢研發處承辦人藍凱漪小姐(Email: kaiyilan@ntu.edu.tw,電話:02-3366-9957)辦理計畫註銷及研究經費繳回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