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性合作計畫聯合補助要點修正

檢送修正後之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

修正條文:

二、申請資格:

(三)計畫期程以一年為原則。

(六)團隊成員中曾獲補助案達5次不予受理。

四、補助原則:

(一)...每年以補助新臺幣100萬元為限。

115年計畫、活動、獎項、規定修正、補助及其他計畫相關公告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