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院115年第3次『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暨『李全璞教授國際交流紀念獎學金』開放申請,系辦收件至9月11日(一)17:00
消息來源:化學系辦公室
截止日期:2026-09-11

理學院115年第3次『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暨『李全璞教授國際交流紀念獎學金』開放申請,系辦收件申請至911()17:00截止

 

有意申請之同學請至『理學院網站→學生事務→獎助學金→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查看最新資訊,申請附件如附檔【請注意!請務必使用本院最新版表單!】,並於911()17:00備齊所有申請文件紙本送至系辦林家君小姐處,因為這學期我還要帶實驗跟課務,若我不在辦公室,請將申請文件依序排列夾好置入卷宗放我桌上,並拍照用校內信箱回覆此公告信件給我,若擔心文件遺失或遺漏可先來電或來信確認可當面繳交時間

無論是否當面送件都請於送件前填寫(附件四)用校內信箱轉寄本公告信件給系辦林家君小姐,以利登陸所有申請者資料。

 

此次有三種獎學金,請先自行確認符合的資格與條件,務必詳讀下面說明備妥申請文件!

一、理學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

(一)大專校院雙語化學習計畫之加碼補助經費(經費代碼:114M4101)

  1. 執行時期:114年8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2. 交流機構:預定研習或交換之海外學校(或研究機構)須符合QS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HE)、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世界大學排名(S. News)前1,000名,或為國家科學及科技委員會公告之國外研習機構;補助範圍不包含陸港澳地區。(請務必自行確認是否符合條件再提出申請)
  3. 補助項目:赴外進修交流所需之註冊費(學費)、學分費、來回機票、出席國際會議、國外生活費等,將以獎學金核銷。
  4. 補助對象:全校日間制本國籍學生,包含大學部、碩士及博士班,不限於執行雙語計畫之院系所。
  5. 學校配合款:依大專校院推動雙語化計畫補助暨經費使用原則,學校須至少提出補助金額10%之配合款。
  6. 本系國際交流組委員將依設置要點審查並依國際處提供之獎學金額度三分之二為上限,來填寫建議核定補助金額(附件2、附件3)。

(二)理學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經費代碼:115L2022)或李全璞教授國際交流紀念獎學金

  1. 補助資格與條件:理學院學生於115年10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期間出國,從事以學習或培育為目的之國際交流活動。
  2. 本系國際交流組委員將依設置要點審查並依目前分配之國際化經費額度,建議核定補助金額(附件3)。

三、申請表格版本: 請務必提醒學生使用最新版本表格(20260319)提出申請,並確認相關文件均已備表格版本錯誤或申請文件不完整者,恕不受理。

四、國際會議申請: 申請出席國際會議者,請以螢光筆標註所申請之與會場次,以利審查。

五、研究生申請國際會議之注意事項: 所有申請國際會議補助之研究生,無論是否另有其他規定,皆須先行或同時申請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並提供申請中或已申請之截圖影本作為佐證。若無法申請該項補助,應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敘明理由,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未申請且無正當事由,本院得保留是否核發獎學金之權利。
 

請留意:

  1. 依教育部「三限六不」原則,本獎學金係自高教深耕計畫經費核撥,無法核發給大陸地區學生,請同學申請前特別留意相關資格。
  2. 理學院相關要點內所註明的核定金額僅為參考(上限),實際核發金額將依每年經費多寡及申請人數而有所變動,無法接受者請勿申請。
  3. 如獲補助獎學金,海外研究及參與會議後皆須繳交
    1. (一)   理學院推廣國際交流獎學金請領清單
    2. (二)   郵局或銀行(可能產生匯費)存簿影本
    3. (三)   出國電子機票及登機證正本
    4. (四)   完成研習活動之大會或研習單位所開立之證明或結業證書
    5. (五)   出國研習報告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