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1000637)99學年第2學期起,倘為失業1個月以上、未逾6個月之非自願失業家庭子女,得視需要申請本校或相關急難救助等經費
消息來源:臺大學務處

(校1000637)99學年第2學期起,倘為失業1個月以上、未逾6個月之非自願失業家庭子女,得視需要申請本校或相關急難救助等經費

http://140.112.160.126/ann2/100/1000049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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