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規定]:臺大化學系演講報告繳交規定
化學系大學部及碩博士生修習書報及當代化學導讀/研讀者,須依本系規定聽演講並按時繳交演講報告。相關規定補充如下:
1.次數:
研究生每學期須至少參加6次以上之演講(大學部則為3次以上),並於會後繳交心得報告(本表正反面2頁為原則),書報討論授課教授並可抽問演講或報告內容(各班另訂繳交次數(需符合本系最低標準)者從其規定)。
2.期限:
所有演講報告(註明演講時間及演講人)必須於演講後3日內繳交演講課務人員(各班另訂繳交期限者從其規定),並核對登記。
3.成績:
心得報告成績併入書報討論成績中。一旦發現演講報告有抄襲之情事,該課程以不及格計。
4.內容:
(1)演講應以本系主辦者為主。
(2)外系演講如與化學主題無關則不計入,有關者至多計入1/3(即研究生至多2次、大學部至多1次)。
(3)若屬研討會議性質之演講,2場次計1篇,每一研討會至多繳交2篇聽講紀錄。
(4)本系客座教授未計學分之系列式課程,每2小時計1篇,至多計2篇。
5.補充:
(1)各班另訂繳交次數(需符合本系最低標準)、繳交期限、及演講內容者,從各班規定。
(2)演講繳交表單:F401-演講報告繳交表。
(3)繳交位置:系辦#1號櫃臺蓋收件日期,並交至系辦前抽屜櫃#3及#4各指定抽屜內。
[相關網頁]
1.臺大化學系本學期演講查詢網頁 http://www.ch.ntu.edu.tw/seminar/sorg96.htm
2.臺大化學系最新演講公告網頁 http://www.ch.ntu.edu.tw/announcement/index.php?categoryid=4
3.書報討論及碩博士班導研讀課程網頁 http://www.ch.ntu.edu.tw/course/course94/studyguide.htm
4.化學系各項規章及表單 http://www.ch.ntu.edu.tw/office/eform.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