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100年度實驗用廢玻璃第2車次清運行程表清運日期:100年05月25日(三)
消息來源:臺大環安衛中心
截止日期:2011-05-25

尚未申請者請敬速上網登紀

從事感染性、放射性實驗或資源回收類之玻璃,請依感染性、放射性廢棄物或資源回收分類處理。

嚴禁將『實驗用廢玻璃』放置於資源回收垃圾桶回收。

廢玻璃請先『清洗』與『晾乾』,清洗液應收集以實驗室廢液處理。

每箱重量建議不超過 20 公斤 。



申請成功後,務必將『容器編號』填寫於紙箱上。

未依規定上網登錄,取得並填寫『容器編號』者,將不協助清運。

聯絡人:張忠和 (3366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