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臺大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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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託單位: 教務長室
> 委託人: 蔣丙煌教務長
> 聯絡電話: 3366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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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師長及同學們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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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辦理本校學生成績評量事宜,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100/6/10)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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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將「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要點」更改為「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成績評量辦
> 法」,修正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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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學生之學期成績(含學位考試成績)均以等第制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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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勿再以百分制評量。
> 二、學生對授課教師評定之學期成績認有明顯錯誤致有損及其權益時,得於次學期開學後
> 二週內依規定申請成績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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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務會議附帶決議:九十八學年度(含)以前入學生及九十九學年轉學生,其九十九學年
> 度第二學期成績單,仍由等第制轉換百分制成績呈現,自一○○學年之後所有學生學期及
> 歷年成績單均以等第制成績呈現,不再轉換為百分制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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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務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