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發送」 自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學生之學期成績均以等第制評量。
消息來源:臺大教務處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校內訊息轉送服務

> 委託單位: 教務長室

> 委託人: 蔣丙煌教務長

> 聯絡電話: 3366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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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師長及同學們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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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辦理本校學生成績評量事宜,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100/6/10)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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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將「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要點」更改為「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成績評量辦

> 法」,修正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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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學生之學期成績(含學位考試成績)均以等第制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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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勿再以百分制評量。

> 二、學生對授課教師評定之學期成績認有明顯錯誤致有損及其權益時,得於次學期開學後

> 二週內依規定申請成績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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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務會議附帶決議:九十八學年度(含)以前入學生及九十九學年轉學生,其九十九學年

> 度第二學期成績單,仍由等第制轉換百分制成績呈現,自一○○學年之後所有學生學期及

> 歷年成績單均以等第制成績呈現,不再轉換為百分制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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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務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