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化學系辦
截止日期:2012-03-29
一.申請時間:請於101年3月29日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系辦公室許慧楨小姐處。
二.獎勵對象:本校化學系及研究所以及藥學系及研究所學生,家境確實清寒者。
三.名額:2名。
四.金額:每名獎學金金額暫定新台幣2萬元。
五.申請資格及程序:
(一)本校化學系及研究所以及藥學系及研究所學生,其學業總平均成績在70分/GPA2.44以上,家境確屬清寒者。
(二)已享公費待遇或其他獎助學金而足以繳學雜費或已受領性質類似本助學金者均不得申請。
六.申請本助學金應備下列文件:
(一)本校一般用申請書1份
(二)歷年成績單1份
(三)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
(四)最近一年之綜合所得稅證明單或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七.申請本助學金所附文件,如發現有偽造或擅自塗改者,化學系得拒絕受理申請,其已受領本助學金者,追回之。
*請在申請期限內送交化學系辦公室,逾時歉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