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臺大學務處
截止日期:2012-05-17
(一)以班為單位團體借用:
請班代表填寫「學位服團借申請表」(請
至保管組網站文件下載處下載,網址http://www.ga.ntu.edu.
tw/property/),於101年5月7日至5月17日將申請表交至借用地
點,並於5月22日至5月30日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
收據領取學位服。
(二)個別借用:
請於101年5月31日至6月8日至借用地點繳交學位服
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核對
相符後領取學位服。※6月9日畢業典禮當天,校總區、社科學
院及進修推廣部辦理借用時間為8時30分至12時。
歸還期限:學士服歸還期限為101年7月6日,碩、博士服歸還期限為
101年7月31日,至原借用地點歸還(歸還期間每日8時30分至12時及
13時至17時,不含國定例假日)。
http://www.ga.ntu.edu.tw/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