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應屆畢業學生欲團體借用學位服者,請班代表填寫「學位服團借申請表」,於101年5月7日至5月17日交至校總區保管組倉庫辦理借用(位於舟山路小小福側門旁)
消息來源:臺大學務處
截止日期:2012-05-17

(一)以班為單位團體借用:

請班代表填寫「學位服團借申請表」(請

至保管組網站文件下載處下載,網址http://www.ga.ntu.edu.

tw/property/),於101年5月7日至5月17日將申請表交至借用地

點,並於5月22日至5月30日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

收據領取學位服。

(二)個別借用:

請於101年5月31日至6月8日至借用地點繳交學位服

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核對

相符後領取學位服。※6月9日畢業典禮當天,校總區、社科學

院及進修推廣部辦理借用時間為8時30分至12時。



歸還期限:學士服歸還期限為101年7月6日,碩、博士服歸還期限為

101年7月31日,至原借用地點歸還(歸還期間每日8時30分至12時及

13時至17時,不含國定例假日)。

http://www.ga.ntu.edu.tw/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