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12-07-31
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中午12時止開放網站線上申請。
先於國科會網站線上作業系統完成註冊後,登錄「人才培育研究計畫」,再上傳下列申請資料:
1. 外國語文能力鑑定證明,依申請當年度之規定繳交。
2. 國外研究機構或國外指導教授接受前往研究之同意函,信函出具人須簽名。
3. 所長或博士指導教授出具之資格證明。
4. 所長或博士指導教授出具之推薦函(由申請人通知推薦人於系統繳送)。
5. 大學、碩士及博士學程歷年成績單。
6. 國外研究計畫書(本計畫書須為A4紙二十頁以內,檔案在5MB以內,限以中、英文撰寫),內容須包含:
1) 國外研究計畫摘要。
2) 個人近五年內參與研究或工作之經驗及成果(請列舉具體事實,如研究成果、個人傑出表現、受表揚及獲獎紀錄等。若此期間曾生產者,得延長至七年內,曾服國民義務役者,得依實際服役時間予以延長,但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 擬進行研究計畫之背景、目的、研究方法及其重要性。
4) 擬前往國外研究機構(得含指導教授)之學術成就與完成研究構想的相關性。
5) 預期完成工作及具體成果與未來工作之關係。
7. 已發表之學術性著作(至少一篇,本項文件需為A4紙四十頁內,檔案在10MB以內)。
上述申請文件需以PDF格式檔案線上上傳;若單項資料超過一頁,請合併掃瞄影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二) 推薦機構:
利用國科會網站提供之「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管理作業系統,審核申請人之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規定,所送申請文件是否齊備,並於每年8月10日前將當年度推薦之申請案件一次線上傳送本會;另備函檢附申請名冊,亦於8月10日前送達本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詳細內容與申請辦法請見國科會網站
http://www.nsc.gov.tw/int/ct.asp?xItem=20613&ctNode=1213
http://www.nsc.gov.tw/int/ct.asp?xItem=20613&ctNode=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