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優秀人才獎學金,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可向系辦申請
消息來源:臺大學務處
截止日期:2012-08-31

1.可推薦名額:6至7名(受系所推薦未必得獎,尚須經設獎單位審查,公佈最後獲獎名單)

2.申請資格:

(1)碩二(含)以上

(2)操行成績80分(A-)以上,前一學年平均學業總平均分數應達85分(A)以上,且每科成績均需及格

(3)非奇美公司現職、或留職停薪人員、非奇美公司從業員子女

3.繳交資料:

(1)申請表(專用申請表,附檔p.3)

(2)個人自傳(包含申請獎學金理由、身家背景與抱負等)

(3)歷年成績單正本(碩士生需檢另檢附大學成績單;博士生需另檢附碩士班、大學成績單)

(4)教授推薦信一封

(5)研究成果報告

(6)家境清寒者優先(附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