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獎學金,即日起至10月3日止,可向系辦申請
消息來源:臺大學務處
截止日期:2012-10-03

一、申請條件:

1.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上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80分(GPA3.38)以上、無不及格學科、操行成績80分(A-)以上

2.本學年未獲其他獎助學金

二、名額:每院1名

三、獎額:每名3萬元

四、繳交資料:

1.專用申請表(附檔下載)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如用影本,需加蓋教務處印章)

3.清寒證明或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

五、備註:獲獎同學需參加11月14日校慶酒會當天下午五點半系友會館四樓宴會廳領取獎狀,缺席者視為放棄,獎學金轉作臺大同學急難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