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臺大總務處
說明:
一、本校各院系所及研究中心如欲辦理講習訓練、研討(習)會議,務必依規定事先妥善規劃,儘早進行請購,於活動開始前完成採購程
二、辦理採購程序,應以公開為原則,限制性招標為例外,如經評估不宜以最低標決標,得以最有利標決標原則辦理。
三、旨揭場地、餐飲、住宿不得意圖規避政府採購法之適用分批辦理,其採購金額應合併計算,並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辦理。
四、檢附「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