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獎學金,即日起至9月25日下午5時止,可向系辦申請
消息來源:臺大學務處
截止日期:2013-09-25

一、申請條件:

1.本校大學部學生,101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GPA3.38)以上,無不及格學科,操行成績80分(A-)以上。

2.本學年未獲其他獎助學金,獲獎後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二、名額:每院1名

三、獎額:每名3萬元

四、繳交資料:

1.專用申請表(附檔下載)

2.10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

3.清寒證明或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

五、備註:獲獎同學必須於11月14日(四)校慶酒會親自領獎,缺席者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