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違反臺灣大學化學系安全守則處罰條例
消息來源:台大化學系環安衛小組

因近日再次發生學生在實驗室意外中因沒有穿戴保護裝備而受傷,本

系關於安全守則中之相關罰則即日起修訂如下:



環安衛小組之老師得在各實驗室進行不定時檢查。第一次違規者本系將停止其門禁

卡及使用系上所有共同儀器之權利一星期,第二次違規者將停止前述權利一個月,

第三次違規者將停止前述權利半年。有三次(含)以上違規紀錄者將被取消申請本

系各獎項之權利。違規情節重大者,本系得立刻終止其於本系進行實驗或工作之權利。



臺大化學系環安衛小組